解析:
侵占罪的一般犯罪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此类犯罪的实施者。侵占罪,系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其主要犯罪目的,通过不当手法将本应由他人具体负责管理的公共财物、被人遗忘或掩埋的贵重物品擅自占据己有,且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在经要求归还时仍拒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只要满足上述年龄及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一旦实施了侵占行为,均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不仅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一明确意图,同时还要具备侵占的财物价值数量较大这一客观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