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受贿罪犯罪者实行减刑主要取决于其内心的深深忏悔与良好转变、为社会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在监狱中表现出的良好行为操守。
然而,减刑的决定权在于法院,通常情况下,如果罪犯能够积极投入改造过程,并展现出重大的立功表现,例如协助警方侦破案件或者拥有重要的发明创新成果等,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获得减刑的有力理由。但是,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减刑并非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它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决才能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