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公安机关未对侵占罪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下,您有权利提出申诉,向作出拒绝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倘若对于复议结果仍旧表示不满,您有权继续请求上级公安机构实施复核审查程序。除此之外,您也具备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诉书的机会。检察院在收到申诉后,将责成公安机关就不予立案的原因做出解释说明。当检察院判定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无效时,他们会通过通知方式,督促公安机关公开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