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化解纷争方式,即指当涉及到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以高度的耐性和善意,在彼此理解相互妥协的基础之上,通过明确分辨纠纷中的对错,进行公正而客观地描述事实以及表达具有说服力的观点,最终成功地制定出和解实施计划,从而使得合同纠纷可以自行得到缓解和解决。
2.调解方式,用于处理合同类纠纷,主要提倡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合作的前提下,委派中立第三方机构人员作为中间人和调停人,利用他们的协调能力和人性化劝导方式,促进双方互相理解、互作退让,进而达成一个和解协议,以期彻底解决纠纷问题。
3.仲裁方式,是指由独立于争议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已经签署的仲裁条款或基于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现的合同争议问题进行合理裁决的一种措施。
4.诉讼方式,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后也是最具效力的手段。所谓诉讼,就是指法院在收到合同当事人的申诉和请求后,在各方诉讼参与人员共同努力的情况下,展开公平、合理并且合法、谨慎的司法审理工作,以达到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