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及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抢劫罪未遂以及盗窃罪既遂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的情节发展。在一般情况下,抢劫罪未遂若并未产生严重的危害结果,其所受到的惩罚往往相较于盗窃罪既遂要轻微许多,这是由于未遂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参照既遂犯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倘若抢劫未遂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例如致使他人受伤乃至死亡,那么其严重程度便可能与抢劫罪既遂不相上下,甚至更为恶劣。而对于盗窃罪既遂的处罚,通常会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及情节的轻重来予以判定,若涉及到数额较大、多次盗窃等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然而,若盗窃行为并未引发其他严重后果,其严重程度或许会略逊于抢劫罪未遂。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抢劫罪未遂与盗窃罪既遂进行对比,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情节发展进行全面评估。若抢劫未遂导致了严重后果,那么其严重程度很可能与抢劫罪既遂相当甚至更为严重;反之,若盗窃罪既遂涉及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其严重程度也可能与抢劫罪未遂相当甚至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