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污染环境罪的罚金金额的确立,是依据实际犯案情节而多方面考量的。通常来看,若是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放射性物质、病原微生物或剧毒物质等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若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极其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刑罚。
然而,在具体的罚金数额上,并无明确且固定的标准,而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裁决。在裁定过程中,法院通常会充分考虑到污染行为所带来的损害程度、违法所得收益、行为人是否真心悔过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