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轻伤二级的评定,其主要依据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GB/T18667-2002)。在进行评估时,往往需全面考量受伤部位、损伤程度及其对身体各项机能所产生的影响等诸多因素。例如,若面部单一创口或瘢痕长度超过4.5厘米,或者多个创口或瘢痕长度累积达到6.0厘米及以上,便可被认定为轻伤二级。
至于赔偿事宜,尽管轻伤二级的赔偿金额尚未有统一的标准,但通常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等多项内容。具体的赔偿金额则需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状况、加害方的过失程度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与计算。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