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未曾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就应依照法律规定,由被告的居住地或合同义务的履行地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
涉及到房租租赁合同方面所引发的争议及其诉讼,应当如何确认其管辖法院呢?在此方面,我们需要关注两点因素,第一个因素与法定的管辖权有关,第二个因素则与当事人通过协议来选择管辖法院的情形有关。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针对合同争议所引起的诉讼程序,应由被告的居住地或合同义务的履行地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三十五条中,对于合同争议所引起的诉讼程序,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通过协议方式来选择被告的居住地、合同义务的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的居住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相关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但是必须要遵守本法中对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