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办理婚宴婚庆以及购买家用产品等方面的开支,依据现有的法令规定,这些均被视为非彩礼的款项,因此,女方并不需要进行退回处理。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女方可能需要就彩礼进行返还,包括:
1.双方并未正式领取结婚证;
2.已经申请了结婚证书,但是实际尚未共度婚姻生活;
3.男方在婚前支付了大笔款项,从而造成了自己的经济困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