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当某人离世之后,他们所积累的债务仍需得到偿还。
然而,偿还方法以及范围受多种复杂因素影响。若死者生前留下了一定数额的遗产,那么这笔遗产就应首先用来抵挡债务。作为遗产接受者的继承人,也将在他们能够继承的遗产利益范围内履行债务的清偿义务。换句话说,一旦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价值低于所负之债时,他们应当仅以继承的那部分财产来偿付;反之,若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价值高于所欠之债,则他们须在全数还清债务之后,剩余部分依然可以归属于他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