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死刑作为我国最为严厉的刑罚之一,一经被判决定性,即意味着罪犯将无法再获得保释候审的机会。所谓保释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法律手段,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却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展开。如此举措旨在预防被告人为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而被迫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须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且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所受的羁押。然而,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定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他们的罪行极其严重,因此不再适用于保释候审这一相对较为宽松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