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不能自己随便把这个标签给摘掉的。除非他们真的按法律要求乖乖地去还钱,或者那个法院的执行任务已经彻底完成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这一法规,如果被执行人有以下这些情况的话,那他就要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待两年时间。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用暴力、威胁的方式来抵抗法院的执行,或者有好几个失信行为的话,那就可能要多待一到三年咯。不过,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能够积极地去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或者主动去改正自己的失信行为,那么法院就会考虑早点把他从失信名单里删掉。所以说,失信被执行人想要从名单中消失,就得先把自己的错误行为纠正过来,然后把欠款都还清才行。不然的话,他的失信记录就会一直跟着他,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