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与逮捕这两种措施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其中,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期间,在遭遇法定的紧急情形之际,向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另一方面,逮捕则是经由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一种行为,旨在针对有证据表明其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刑事拘留的期限较为有限,通常不超过三十七天;
然而,逮捕之后的羁押期限相较之下则显得很长。从具体条件上来看,逮捕所要求的标准远高于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