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法院负有调查取证之责。在具体实践中,如果由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身的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自行收集某些关键性的证据,抑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判断出此类证据对审判的必要性,那么,人民法院理所当然地应采取必要行动以确保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