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不能回答为“可以”或“不可以”,因为这涉及到对劳动仲裁决定进行上诉的流程。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您直接参阅相关法律条文或者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此外,我要提醒你注意,即使您对新的诉讼请求和原仲裁程序中的争议具备不可分割的关联性,若未经法院的批准,这些诉讼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立案审理。但是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存在着一个完整且独立的纠纷点,此时我们应该首先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