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在一般性的案件中,如果所涉及到的法律刑罚最高处分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其诉讼时效限制应为五年;而当法律刑罚最高处分为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时,诉讼时效则相应地延长至十年;若法律刑罚最高处分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那么诉讼时效将被设定为二十年。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然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话,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