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若房产最终判给男方,然而女方却拒绝签署相关文件以至于影响到房产所有权及转移登记手续的办理,那么此类情况可能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对于此类情况,首要任务是审查离婚案件中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配的裁决或协议是否具备明确性、合法性以及可执行性。倘若裁决或协议内容详尽无误,那么女方拒绝签名的行为便构成了对法定责任的违反。对此,男方有权寻求司法救济,采取强制执行程序来解决问题。法院有权力采取必要措施,强制要求女方履行签字等相关义务,从而确保男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