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之后,若发现配偶存在债权纠纷现象,您需要根据具体的债权归属性质以及形成的时间跨度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自己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假设这笔债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其用途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那么这种情况很可能会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因此您仍然需要承担起偿还的义务。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债权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例如由于配偶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或者是在您毫不知情且没有将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所借贷的债务,那么您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