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被保户如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保费;
其次,如果其未依照诚实守信原则,如实披露应告知的相关信息;
再者,倘若发生的保险事故并不符合所投保合同约定之保险责任范畴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对上述事项进行严肃处置。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通常会在自做出核准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保户或受益人家属送达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文件,同时详细阐述拒绝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