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公司银行账户未能进行对账操作,那么该账户相关的所有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此时,账户仅可接收款项入账,而不可实现资金支出,直至贵司提供全新的且符合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之后,方能恢复正常的使用功能。
此外,贵司在其他银行再次开设账户或办理相关业务时,也将无法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