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制度,为他人提供担保,需取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方能解除相关义务;若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在双方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则担保人负有不可推卸的担保责任。
此外,担保义务也可因保证期间届满、担保事项圆满完成或担保协议判定无效等原因而得以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