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若某位男性配偶欠有的银行债务属于其单独承担的个人责任,并且在此期间,他的配偶未以共同债务人身份参与其中,亦未对上述债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则针对女性配偶的账户的冻结措施通常并不会直接实施。
然而,若涉案的债务最终确定属于夫妻俩共同承担的义务范围,例如这笔债务主要用于支持夫妻二人的日常生活开支、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银行方面便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女性配偶的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