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这一特定投资方式,其投资方并无需承担缴纳税款义务,而这部分税负则主要由被投资企业来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各类基金和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所设立的书据,还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一律需经由政府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这也是该类书据被纳入征税范畴的重要依据。
此外,对于被投资企业而言,其实际投入的资本部分应当按规定贴上印花税票,这些税务凭证统称为"营业账簿"。
法律依据:
《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