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保险公司坚持不予理赔,作为投保人可通过如下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是协商调解环节:投保人有权利与保险公司展开充分沟通并协商,以达成理性且公正的赔偿协议。
其次是仲裁程序:当事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经过仲裁裁决后,该裁决具备强制性执行效力。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选择是诉诸法庭:若前述两个环节均未能妥善解决纠纷,投保人有权向相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