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制度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有力的强制措施,它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在预交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之后的特殊权限,即可以在避免妨碍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的前提下暂时摆脱监禁状态。
然而,要想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须满足不试图逃避司法责任、不予干扰侦査活动等严格标准。
至于决定权,则由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机构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与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