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标的金额或总价值数额,依照以下标准进行逐步累加缴纳:
1.若诉求标的额未达1万元者,则每案应缴费用为50元;
2.当诉求标的金额介于1万元与10万元之间时,应按2.5%的比例缴纳;
3.倘若诉求标的金额大于10万元并小于等于20万元,则应按照2%的比例缴纳;
4.若诉求标的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1.5%的比例缴纳;
5.若诉求标的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1%的比例缴纳;
6.若诉求标的金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0.9%的比例缴纳;
7.若诉求标的金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0.8%的比例缴纳;
8.若诉求标的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0.7%的比例缴纳;
9.若诉求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0.6%的比例缴纳;
10.若诉求标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则应按照0.5%的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