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客户对社保局持有不满之处,则他们可以选择向所属地的社保局投诉至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进行处理,或直接拨打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所提供之热线号码12333进行申诉。
此外,还可以选择向社保局所在的同一级别的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以寻求公正解决方案。
另外一个途径是,向社保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请求通过行政复议来处理此申诉问题。如有必要,可以选择向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