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针对各类不同性质的保险纠纷案件,其法定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则并不包含在此范围之内。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投保人为保险合同事项产生纠纷并决定寻求司法救济时,应当自其实际知晓或理应了解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方身份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三年的时间限制。
2、一旦出现保险合同争议事件,投保人必须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内积极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否则一旦超过此期限,将可能导致其失去胜诉机会,保险公司也将有权拒绝主动支付相应的保险赔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