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继承人不幸在父母过世之前离世,方可适用代位继承的规定。此时,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即其子女进行代位继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所能继承的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原本有权享有的遗产份额。
换句话说,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那位父亲或母亲离世之前便已先行离开人世,则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其行使继承权。同样地,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其离开人间,那么将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替其行使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