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完成取保候审之后,法庭审理的具体日期并无明确且固定的规定。通常而言,司法机构会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将开庭日期排定于法定的办理流程时限之内。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证据的搜集状况等诸多因素均可能对开庭日期产生影响。在此期间,司法机构将会持续展开对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审查指控工作。一旦所有这些相关环节得以顺利完成,并且满足了开庭所需具备的条件,那么便可以合理地安排召开法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