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各大保险公司均拥有自身专属的法律团队,然而他们所致力于维护的核心利益主要还是在于其所属公司,而非广大案件涉及方。因此,当面临交通事故等相关纠纷时,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事人务必采取主动,直接以自我名义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并在案由中明确列明保险公司为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