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车辆由于未经年度检查而导致交通事故,且在签署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并未就此明确向投保人表明其有权拒绝理赔,那么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类事故进行赔偿处理。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机动车注册登记之日起,必须按照规定期限接受安全技术检验。未能按期完成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辆擅自上路行驶,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