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责任认定书下发后,某方并不愿意签署这份法律文件,这并不意味着对于该份决定书效力的否定。
依据相关规定,被评估者如认为道路交通事故判定或者其产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存在不合理之处,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后的第三个自然日提出详细的审核申请。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倘若被评估者错过了上述申请时间,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我们将不会为其提供任何审理服务,并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人员。针对出现一方实体拒绝接收责任认定书的情况,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送达,或者在责任认定书中明确注明对方拒绝签字的事实。如此一来,即便对方对责任认定书上所载的结果依然表示不满,其仍有权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发起重新审核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