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挪用资金罪,即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特定职位的人员,凭借其职位所赋予的职权,非法地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将其擅自借予他人,不论挪用的数额大小及还款期限是否超过三个月,只要实施了此种行为且情节严重,就构成犯罪。
此外,如果虽然未达到上述条件,但是金额巨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也会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