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无力承担信用卡还款责任的情况下,并不必然涉及到欺诈犯罪。然而,若恶意透支行为已经达到了信用卡欺诈罪所规定的程度,那么量刑标准将会依照罪行情节的轻重而有所不同。通常而言,恶意透支行为达到一定金额和严重程度时,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短期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而当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