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案人员因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被提起公诉进入审判环节时,通常应该亲自出席庭审。除非存在特殊原因,否则若其未能出庭,则可能被视为已自动放弃了为自身辩护的权利,法院有权在被告方缺席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审理及作出判决。
然而,若被告方确实因为诸如患有严重疾病或遭受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而无法出席庭审,应事先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