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分为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近亲或者法律代表有权利发起取保候审申请。紧接着,公安机关、检察机构或法院在接收到申请之后,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其进行全面的审核。此项审核的过程中,决定机关将会权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潜在社会风险、案件的严重程度、情节的复杂性及可能判处的刑事处罚等多个因素。若有证据证明符合取保候审的标准,决定机关将正式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在这段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倘若住址、工作单位或者通讯联络方式有所改变,应在24小时之内向负责监督的执行机关汇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