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怎么走的程序
首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身心健康及安全受限或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时,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其次,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接收到此类申请之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若批准申请,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是否能再办理
在我们中国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取保候审申请是没有任何次数限制的,只要您符合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便可再次提出申请。
取保候审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对于那些已经被刑事追诉但还没有被正式监禁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他们逃跑、逃避调查、起诉或者审判等行为,政府会要求这些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发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及到案。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只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就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会因为犯罪情节轻微被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会因其犯罪行为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治安出现重大风险;
(3)如果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女性,也同样适用于此情况;
(4)只要案件尚未结束审理,即便已经过了羁押期,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本人同意吗
取保候审通常须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个人首肯许可才得以进行实践。这种做法出自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类特殊的强制手段:取保候审。从相关法规的角度来看,司法机构在最终做出对涉嫌犯罪的人或被控告人执行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必然会先向他们详细解释这些权利以及对应的义务,如此犯罪嫌疑人或是被控告人便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选择赞同或者反对这样的处理方式。然而请注意,若犯罪嫌疑人或被控告人拒绝接受取保候审,司法机构将会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一般而言,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人,司法机构往往更倾向于使用取保候审这一手段。
案件审理中,犯罪嫌疑人身心受限或逃避责任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辩护律师可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检察院、法院需在7日内审核决定。批准后,嫌疑人须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并遵守不擅自离境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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