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抗拒逮捕及对执法人员进行攻击属于极其严峻的违法行径。通常而言,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在被确认为对当前依法履行职责的公共警察实施暴力侵害后,应当受到法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制裁。倘若其利用凶器或者借助驾驶机动车相撞的方式,形成对自身生命安全严重威胁的环境,那么其应受到法律至少三年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处罚。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刑罚裁定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袭击警察的手段、所产生的后果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