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贿赂国有企业员工的行为属于犯罪范畴。国有企业员工执行职务之时,他们实际上是以国家的名义或其代理人身份来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经营与维护的权利。若实施了向国有企业员工行贿的行为,便可能直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以及公平竞争局面。基于以上原因,无论是行贿者还是接受贿赂的国有企业员工,均难逃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我国,行贿者在谋求自身不当利益的过程中,向国有企业员工输送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将会被判定为犯有行贿罪。同样地,作为受贿方的国有企业员工,如果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非法收取他人的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达到了一定标准的话,也将被判定为犯有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