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异之后,对于经济状况较为困窘的一方来说,支付子女抚养费用可能会成为一个难题。对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与拥有抚养权的另一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探讨是否能够在短时间内适当减少或暂缓支付抚养费用;
其次,如果当事人拥有一定的财产,例如房屋、储蓄等,那么可以考虑出售部分财产以筹集资金用于支付抚养费用;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在未来找到稳定的工作并获得收入后,逐步偿还之前拖欠的抚养费用。
然而,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应该尽全力承担起作为父母应尽的抚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