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拆迁补偿过程中,主要采用的形式涵盖了资金补偿、房产置换及这两种方法的综合运用。
其中,资金补偿方案往往参照被拆毁房屋的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等多重因素,借助于房地产市场评估的科学手段来确定补偿金额。而房产置换的方式则是为被拆迁者提供与原有房屋价值相当的新建住房作为安置之用。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实施方式可能因为地域差异、政策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区别。总的来看,政府部门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会充分尊重并保护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生活环境得以改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