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构成寻衅滋事罪需具备以下四项要素: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主观恶意,即随意侵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者;
其次,犯罪嫌疑人必须采取不良手段或方式进行行为活动,具体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再者,犯罪嫌疑人必须以强制手段强行获取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或者任意损害、占有公共财产,情节严重者;
最后,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或混乱。简单而言,此罪之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主观意图及其行为对于社会秩序所造成的破坏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