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由于无意识获利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是原则性的观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帮信罪的成立,其前提条件必须是行为人明确知道他人欲借由信息网络实施特定犯罪行为,且自己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性技术支持,或是推广广告以及进行支付结算等协助行为。如果一位人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了某种利益,并且并未有主观上的故意去协助他人犯罪,那么这种情况通常无法被认定为帮信罪。不过,在个别非常复杂的案件中,对"明知"与否的判断确实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期得出准确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