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欺诈行为是否构成刑事拘留,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与最终产生的影响来决定。通常来说,倘若欺诈行为已经严重到某种程度,例如涉及的资金金额规模较大、采用的欺骗手法极其恶劣且带来了深刻的负面结果等等,那么警方完全有权利与理由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主要针对的是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通过这种方式来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然而,如果欺诈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可能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仅仅涉及到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