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之后,对于子女户籍的转移通常的运作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者必须获取迁入地公安部门所颁发的准迁证。在此过程中,有可能需要提供一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离婚证书以及抚养权归属证明等等。紧接着,在成功拿到准迁证之后,申请者需要前往孩子户籍所在的公安部门办理迁移证。
最后,携带好迁移证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在迁入地公安部门完成最终的落户手续。请注意,每一个地方具体的操作标准与流程或许会存在着少许的差异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