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关于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规定及程序如下:首当其冲的步骤即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详尽罗列要求保全的具体资产范围、价值额度、地理位置等详细信息,同时附带阐述申请保全的充足理由。随后,法院将对您所提交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若法院批准了您的申请,那么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倘若因保全行为不当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将根据您的申请,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