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逃税漏税所涉及的刑罚期限,主要依据其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和涉案金额进行判定。在通常情况下,如纳税人涉嫌以隐瞒真实销售收入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逾较大额度且实际欠缴比例超过应纳税额或实际欠缴比例达到百分之十以上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律制裁,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的支付义务;若其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实际欠缴比例超过应纳税额或实际欠缴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支付义务。
然而,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那么其刑事责任将得以豁免;但若其在过去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则不在此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