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侵犯他人名誉权这一侵权行为的立案基准,并非仅仅依赖于所涉及的赔偿金数额决定。只要涉案行为人确有恶意侵犯他人名誉之实,而受害人依法借助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该案件便有权获得法院的正式备案受理。
然而,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问题,审理过程中将综合考量多个重要因素来加以衡量判定,如侵权行为对受害人带来的实际影响、加害人在此事件中所犯下的过失程度、其采取行动的根本意图及相应方法、以及其相关行为的传播广度等等,这些均是在定夺赔偿金额时所需考虑的关键要素。总体上说,具体的赔偿金额并无固定的准则可循,可能会从数千元人民币至数十万元人民币之间浮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