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分居两年的状况被视为法院判断情感关系是否彻底破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在此情形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有可能给予支持并作出相应判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仅凭单一分居年数达到两年并不足以确保法院必然做出离婚判决,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事实和情节进行全面评估与考虑。若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共同生活,通过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无疑是一种合法且正当的解决之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